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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出版業呼籲修法:將數位內容排除在7天鑑賞期之外

出版業呼籲修法:將數位內容排除在7天鑑賞期之外: "出版產業認為現行消保法統一提供包含網路購物在內的所有郵購買賣商品7天鑑賞期規定無法反映不同商品、交易方式的差異,應推動修法依商品性質規定適合的消費鑑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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