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不允許13歲以下兒童使用Gmail: "Martin Sutherland在博客上講述了其兒子的遭遇: 他的兒子Alex10歲,通過Gmail與祖父母/外祖父母聯繫,在Google+邀請他使用之後,他修改了Google Profile,輸入了出生日期,將父母加入到「家人圈」。結果第二天登陸時收到了帳號關閉警告,原因是他未滿13歲。根據2000年生效的《兒童在線隱私安全法》,網站運營者必須保護兒童隱私和安全,未滿13歲的兒童使用在線服務必須得到父母的許可,但由於涉及到繁瑣的文書工作許多網站乾脆不允許兒童使用。Google的服務條款規定未到法定年齡的用戶無權接受條款。然而對於生長在互聯網時代的一代人來說,這一限制有些過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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